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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 法律顾问招聘公告
发布时间:2024-12-25 文章来源: 人事科

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是集医疗、科研、教学、预防、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。因工作业务需要,现面向社会招聘法律顾问1名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政治立场坚定,年龄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。

2、具备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,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独立办案5年以上(含5年),主执业律所在朝阳市市区内。

3、熟悉民法、劳动法、仲裁法及医疗领域相关法律法规。

4、身体健康,责任心强,能胜任本职工作。

5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6、所在律所同意该人员参与应聘。

二、待遇

应聘成功后医院与该律师所在律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,律所需同意指派该律师具体经办法律顾问合同具体事宜,咨询费面议。

三、法律顾问职责范围

1、为医院业务上的法律问题,提供意见和帮助。

2、为医院签订合同,涉及法律上的问题,提供意见或建议。

3、帮助甲方草拟、审查重大法律事务文书,应医院要求签发律师函。

4、帮助医院开展普法宣传、综合治理及开展法治医院建设相关工作。

5、定期为医院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。

6、代理医院参与诉讼、仲裁或调解,代理权限由医院委托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1.发布公告

通过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。

2.公开报名

(1)报名地点: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人力资源科办公室404室

(2)报名时间:自发布公告起至12月31日

(3)提交材料:

1申请表(见附表)。

 2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律师执业证书、所在律所营业执照复印件(报名现场需提供原件对照)。

3本人代理的经典案例(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状、代理词、合同文书范本、法律意见、判决书等,提交案例需隐去当事人相关信息)。

4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。

(4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
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
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。

3被开除公职的。

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
5受到诫勉、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。

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
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。

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5)参与应聘律师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,并由所在单位在《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外聘法律顾问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3.资格审核

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,资格审核情况将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。材料不符合聘用条件的,视为审核不合格。

4.面试

由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进行面试。面试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。

5.组织决策

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
五、合作期限

应聘成功后合作期限为三年,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顾问合同。

六、有关说明

(1)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,并对资料的完整性、信息的准确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因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,自行承担后果,如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,取消应聘资格。所有提交材料仅用于本次公开招聘,将予以严格保密。

(2)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,应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报名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;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到位,或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及参加面试等环节的,视为自愿放弃,取消应聘资格。

(3)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,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,对违反纪律、搞不正之风的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,取消应聘资格。

(4)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本次社会招聘,请勿听信朋友圈、自媒体等其他渠道不实信息,敬请提高警惕、切勿上当受骗。对于冒充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进行招聘的机构或个人,医院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(5)受聘者在聘任期间,不得利用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,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、办理与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。

(6)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

朝阳市第二医院(朝阳市妇婴医院)外聘法律顾问申请表